比利时室内建筑产品的VOC释放量法规于2014年8月18日正式颁布。对于初次在比利时销售的产品,该法规于2015年1月份强制实施,对于在2014年9月1日前已经投放在比利时市场上的产品,则于2015年9月1日实施此法规。
在此之后,室内建筑产品如果没有检测的话,则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该法规没有涵盖纯天然石地砖, 陶瓷产品(瓷砖),玻璃, 不锈钢(此类产品可以豁免)。
该法规基于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为欧洲关于建筑产品VOC释放量的第三个国家法规,结合了德国DIBt VOC法规以及法国A+ VOC法规的要求,与法国A+ VOC法规相比,比利时VOC法规检测的项目更为全面。
比利时VOC法规限值要求如下:
Substance / Limit value after 28 days 物质/限值(28天后) | Belgian VOC regulation 2014 比利时VOC法规 |
TVOC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 1000 μg/m3 |
TSVOC 总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 100 μg/m3 |
Toluene 甲苯 | ≤ 300 μg/m3 |
Formaldehyde 甲醛 | ≤ 100 μg/m3 |
Acetaldehyde 乙醛 | ≤ 200 μg/m3 |
CMR substances 1A & 1B 致癌,致畸和致突变( 1A 类和1B类) | ≤ 1 μg/m3 |
R value R值 | ≤ 1 |
TVOC w/o LCI 没有定义最低关注浓度的VOC单体挥发量总和 | 无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