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适用于各类涂料的绿色产品认证,包括水性涂料、粉末涂料、辐射固化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等涂料产品,不包括各类防水涂料。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认证模式为:初始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3.1 认证流程
认证的基本流程包括:
1) 认证申请
2) 初始检查
3) 产品抽样检验
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5) 获证后监督
注:初始检查包括资料技术评审和现场检查。
3.2 认证时限
自正式受理认证委托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之日止,一般不超过 90天,包括初始检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以及证书制作时间。
因委托人未及时提交资料、不能按计划接受现场检查、未按规定时间递交不符合整改、未能及时寄送检验样品、未及时缴纳费用,以及特殊的样品检验周期等原因导致认证时间的延长时,不计算在内。
4.1 认证单元划分
涂料产品的认证单元划分见表 1,同一生产企业、同种产品,但生产场地不同
时,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每个认证单元产品的详细认证范围应在认证证书或其附件中予以界定。
表 1 认证单元划分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认证单元 |
水性涂料 a |
水性建筑涂料 | 水性内墙涂料[光泽(60°)≦10 单位值] |
水性内墙涂料[光泽(60°)>10 单位值] | ||
水性外墙涂料 | ||
水性腻子(建筑用) | ||
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料 | 内墙用无机粉体涂装材料 | |
外墙用无机粉体涂装材料 | ||
水性工业涂料 | 水性木器涂料 | |
水性地坪涂料 | ||
室内用常温自干型水性防腐涂料 | ||
其他水性工业涂料 | ||
水性腻子(工业用) | ||
粉末涂料 | 木质板、家具用 | 木质板、家具用粉末涂料 |
其他 | 其他粉末涂料(描述具体用途等) | |
辐射固化涂料 b |
水性 | 塑胶用水性辐射固化涂料 |
其他辐射固化涂料(描述具体用途等) | ||
非水性 | 非水性喷涂辐射固化涂料 | |
其他非水性辐射固化涂料 | ||
高固体分涂料 | 底漆 | 高固体分涂料(底漆) |
中间漆 | 高固体分涂料(中间漆) | |
面漆(含清漆) | 高固体分涂料(面漆,含清漆) | |
无溶剂涂料 | 无溶剂涂料 | 无溶剂涂料 |
a 不包括水性辐射固化涂料; b 不包括辐射固化粉末涂料。 |
4.2 认证依据标准
认证依据标准为 GB/T 35602-2017《绿色产品评价 涂料》。
4.3 申请文件
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同时随附以下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 书面申请书;
2) 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
3) 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如授权委托书等。当委托方为经销商、进口商时,还应提交经销商与制造商、进口商与制造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4) OEM/ODM 的知识产权关系(适用时);
5) 产品工艺流程图;
6) 生产厂组织机构图;
7) 生产许可证(适用时);
8) 生产厂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不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材料,不超范围选用限制使用的材料的声明;
9) 生产厂按 GB/T 19001、GB/T 24001 和 GB/T 45001 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10) 生产厂关于危险废物贮存符合 GB 18597 相关规定的声明、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危险废物处置方的经营许可证明(适用时);
11) 产品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且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由具备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注:若相关标准中有等级区分,应达到最高等级要求。
12) 产品中有害物质符合特定领域健康和环保标准要求的有效的检验报告(适用时,由具备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13) 按认证单元提交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见附件 1)。
GB/T 35602-2017《绿色产品评价涂料》测试项目如下:
检测项目名称
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
2.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量
3.甲醛含量
4.游离甲醛含量
5.甲醛释放量
6.重金属元素含量铅(Pb)
7.重金属元素含星镉(Cd)
8.重金尾元素含量六价铬 (cr6+)
9.重金属元素含星汞(Hg)
10.重金属元素含量砷(As)
11.重金属元素含量钡(Ba)
12.重金属元素含星硒(Se)
13.重金属元素含量锑(Sb)
14.重金属元素含量钴(Co)
15.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总和